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321-0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南双庙镇 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补充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第2项内容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4日15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现场(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提供《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与备份文件一同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现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 4、请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未对文件校验原因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南双庙村 联系方式: 18340551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联系方式: 0421-2800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车先生 电 话: 0421-28002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