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YNZC2026-C3-05149-YZGF-1218
二、项目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广南众联壹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广南大道346号 磋商总报价 (元):200000(元) 74.5 2 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 昆明市盘龙区环城北路219号 磋商总报价 (元):296000(元) 85.67 3 大理市善行公益发展中心 大理市下关街道泰业国际广场禧园3幢2单元1901 磋商总报价 (元):299000(元) 82.73 4 云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 昆明市白云路538号省民政厅内 磋商总报价 (元):295000(元) 67.75 5 云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 昆明市白云路538号省民政厅内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71.81 6 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 昆明市盘龙区环城北路219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6000(元) 79.95 7 大理市善行公益发展中心 大理市下关街道泰业国际广场禧园3幢2单元1901 磋商总报价 (元):199000(元) 88.25 8 昆明市五华区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小屯路万科城-万科西郡小区11栋1-2层(小屯路76号11栋130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7000(元) 81.6 9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5楼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2 10 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 昆明市盘龙区环城北路219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6000(元) 88.5 11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5楼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8 12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5楼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0 13 广南众联壹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广南大道346号 磋商总报价 (元):200000(元) 74.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2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3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4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4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标段 4标段开展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属于民生领域的一种类型),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5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5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5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6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6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6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7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7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7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8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8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8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9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9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9 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0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0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0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1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1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1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2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2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2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3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3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3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