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供应商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胡同1号10幢1层151 中标(成交)金额:425,800(元) 评审总得分: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标准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雅兰、张俊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5%计取,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按0.8%计取。成交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按0.4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8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429-5815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联系方式:0429-581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 话:0429-58186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新(招标文件)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4).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供应商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_01.png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