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55702 项目名称:北陵大街45号机关食堂部分维修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4800.00 最高限价(元):8948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

一、二食堂冷库建设更新

2、

一、二食堂库房更新改造

3、一食堂领导餐厅窗户更换 4、一食堂所有配电箱更换、线路梳理及老化更换 5、一食堂前后门更新改造 6、二食堂小餐厅地砖及踢脚线更换 7、二食堂卫生间整体更新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5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三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 联系方式: 02486892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2836 邮箱地址: 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可 电 话: 024-233828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