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5106 项目名称: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62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62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磋商保证金 1 1-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否 1年 986258 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说明: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 服务 类 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因国家“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各地证照整合未统一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其他的已融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照,供应商应按其所属省市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承诺函(若有):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至 2026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方式: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892029994@qq.com)。潜在供应商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响应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与质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层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层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缴交磋商保证金等的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 户 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六一七路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5859373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许锦、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锦、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 0591-8780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