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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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000266050010000101-CTZB-2026090240 项目名称: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全省性专业学术交流及技术对接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AI创新发展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19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AI+新型储能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0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科普科学文化建设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1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四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数智赋能·社团高质量发展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2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五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地质科技创新与融合发展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3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清洁能源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4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七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产业富农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5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八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AI赋能科艺融合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6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九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AI+海洋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7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十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AI+合成生物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8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十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型储能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29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十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材料冶炼全省性学术交流及对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6]56830号; 最高限价:50000元; 项目属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5、6、7、8、9、10、11、1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