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260591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化材院元素化学生物学实验室环境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5986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6.5986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 暨南大学化材院元素化学生物学实验室环境改造建设项目 2、 标的数量:1 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详细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准 。 3 、其他:安全生产措施费合计29123.95 元,暂列金87428.89元,暂估价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与暂估价不作为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不超过6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 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4)供应商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至 2026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https://www.zztender.com/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6年9月21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报名”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20-87554018,陈小姐)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等。 5.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响应截止时供应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采购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未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暨南大学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0-8522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020-87554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小姐 电 话: 020-8516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