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 项目编号
JX-CG-CS-202 6070
二、项目名称
泾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生产配套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沧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蔡村镇宋村村村上组 1号 成交金额:叁佰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318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318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79.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泾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生产配套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泾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生产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为黄村镇景星村,主要工作内容:新建标准化生产用房、现状建筑改造提升、室外水工程(消防水、给排水)、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 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晏琪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编号:皖 2342021202188283)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修南、沈旦、翟利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100万*1.68%+(200万-100万)*1.31%+(中标价-200万)*1.24%】*90%计算。 2、金额:401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 、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黄村镇街道、泾县绿阳后街,联系电话 13805629688,1995636040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 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县黄村镇街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3805629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绿阳后街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 19956360409 邮 箱: 28976143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程工 电话: 13805629688 、 1995636040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