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1、采购包2补充: 屏山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有效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主体。

由县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乡镇联合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应充分考虑村(社区)“两委”和乡镇意见。

二、评估对象

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和村(社区)法律顾问。

三、评估内容

考核评估内容,以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为依据。以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村(社区)“两委”和乡镇意见作为服务质量评分参考。

四、评估程序

在服务协议届满后,组织开展考核评估一次。按照村(社区)初评、乡镇考评(司法所协助)、司法局审定三个环节实施。 一是村(社区)初评。由村(社区)对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司法所根据各村(社区)评分情况,汇总计算平均分作为村(社区)对签约的律师事务所考核评分。 二是乡镇考评。由乡镇根据法律顾问工作实绩,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司法所予以协助,并将结果报县司法局。 三是县司法局审定。县司法局(公法股)综合村(社区)初评情况、乡镇考评情况、日常抽查(回访)和综合评估得出最终考评分。村(社区)初评分占40%、乡镇考评分占30%、县司法局(公法股)日常抽查(回访)和综合评估分占30%。公法股对存疑事项可调取司法所存档的原始评分表,或以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综合审定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方案,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评估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分5个等次,90分(含)及以上为优秀、80分(含)-89分为良好、70分(含)-79分为中等、60分(含)-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评结果作为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考评优秀的,法律顾问服务费用足额支付;考评良好的,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按总额的 90%支付;考评中等的,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按总额的 80%支付;考评合格的,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按总额的 70%支付;考评不合格的,视工作开展情况,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支付不得超过50%。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不得从事下一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六、其他事项

考核评估办法由县司法局负责解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152926210200002451[2026]00120。 2.本项目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10,联系电话:0831-5705226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屏山县司法局 地址: 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218号恒轩君山大厦4楼 联系方式: 1528311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联系方式: 1828487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8284877301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