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SHGS-C2026-0007 项目名称: 连云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分部(原平山幼儿园)装修工程(含消防)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71.57597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71.5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连云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分部 ( 原平山幼儿园 ) 装修工程(含消防) 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本工程 施工图纸 。 对 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1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 具有 : 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 2 )供应 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提供供应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扫描件) ( 3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得 有效的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 磋商 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 202 6 年 01 月(含)至今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提供项目负责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社保缴纳证明 、 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等承诺文件 ) ( 4 )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 ( 见 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 5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见 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 ( 6 )资格审查环节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五、开启
时间: 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开启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 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 2023 〕 101 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区海棠中路32号 联系人:封云 联系电话:15996113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705 联系人:卜思允 联系电话:0518-85588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思允 电话:0518-85588595 附件: 清单连云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分部(原平山幼儿园)装修工程(含消防).xlsx JSZC-320703-SHGS-C2026-0007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