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25-26217D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柜、智能库门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上述内容删除。 2、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序号11 样品”: □ 要求提供 1 、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 3 、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 收的参考。 上述内容删除。 3 、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序号9 投标报价”: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上述内容删除。 4 、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序号14 投标报价”: “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上述内容删除。 5、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三、投标文件”的“(四)投标保证金”
“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日起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更正为 “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6、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三、投标文件”的“(五)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
“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上述内容删除。 7、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四、开标”的“(二)
开标程序”: “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上述内容删除。 8、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
三、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序号1
智能枪弹柜”: “电控防盗锁耐久性符合GA374-2019《电子防盗锁》” 更正为 “GB 21556.2-2025《锁具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防盗锁》” 9、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
三、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序号1
智能枪弹柜”、“
四、枪柜专项要求”
“智能型短枪柜:短枪托设卡槽、紧固卡件、触发开关及定位结构,紧固卡件与外壳一体成型;智能型长枪柜:长枪托含底座、对称弧形卡爪和复位组件,卡爪设外张段+渐进段的放置部。智能型长短枪柜:同时满足短枪托、长枪托结构要求。” 更正为 “应具备枪支在位检测与可靠锁定功能,枪支固定装置应满足GA1051-2013相关要求。” 10、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
三、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序号2
智能武器库门”、“
一、门体要求”
“2、智能库门符合《GA1016-2012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中5.2.3条引用的《GB17565-2022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中平开全封闭式甲级防盗安全门的有关要求。” 更正为 “2、智能库门符合《GA1016-2012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中5.2.3条引用的《GB17565-2022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中平开全封闭式4级(原甲级)防盗安全门的有关要求。” 11、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
三、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序号2
智能武器库门”: “《GA 701-2007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 更正为 “GA/T 701-2024《安全防范 指纹识别应用 出入口控制指纹识别模块通用规范》” 12、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
三、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序号2
智能武器库门”: “《GA 701-2007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 更正为 “GA/T 701-2024《安全防范 指纹识别应用 出入口控制指纹识别模块通用规范》” 13、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
二、资格审查”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适用)” 更正为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 14、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
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不适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上述两项内容删除。 15、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
三、符合性审查”
“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更正为“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通书面形式进行。” 16、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