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4]ZCGL[CS]2026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属桥梁常规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代理费支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计费费率: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费率1.5%;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0.8%;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费率0.45%;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费率0.25%; (1)户名: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3)账号:0905063719200035949 (4)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5)电话:0459-88880622、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采购活动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招标代理费不因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等原因而取消,招标代理费一概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4.代理服务费最终计算金额不足3500元的,统一按3500元/项目的标准收取。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西静街63号 联系方式: 0459-5984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知行大厦A座15楼 联系方式: 0459-8888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459-8888062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