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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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00-05894 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70000.00 最高限价(元):67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无创血液动力学检测仪 ★一.临床需求性能简介: 1)采用“胸电生物阻抗法”原理,无创测量心脏功能、前负荷、后负荷、心肌收缩力等循环指标,帮助医生及时、全面评估患者血流动力学状态。 2)具有反应患者心肌收缩力的相关参数。 3)具有全面评估病人血容量(前负荷)参数,指导液体复苏。 4)不受患者低血压等状况的影响,可用于低血压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监测。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二.技术参数 ★1、采用胸电生物阻抗法原理,床旁无创血液动力学实时监测系统.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 2、系统设计:须为无创血液动力学监护系统专用一体机(非PC机、插件式、模块式) ● 3、屏幕设计:须采用12英寸及以上医用专用彩色显示器,可触控 ● 4、键盘设计:一体化面板触摸式设计,非外接键盘 ● 5、设备存储:须为256G及以上 ● 6、须配有原厂提供的专用的台车和打印 ● 7、数据导联线:为专用的数据采集线,而非采集器整合式导联线(采集器须整合在设备内部) ● 8、操作系统:采用封闭式专用嵌入式系统,非通用PC操作系统,限制外部软件安装,具备病毒防护能力。 ▲9、信号测定:须采用数字化阻抗信号处理技术,须提供证明材料 ▲10、每搏输出量计算:须采用自动调整主动脉顺应性计算方法,须提供证明材料 ● 11、须可通过心电波形测量心率,而非脉搏率 ★12、允许ECG多导联切换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 13、须具有通过监测主动脉血流速度指标反映患者心肌收缩力(ACI\VI)的参数 ▲14、监护功能:须具有3种及以上独立监护模式;且可分屏显示;包括有监护功能、诊断屏分析功能、趋势分析功能 ▲15、报告功能:允许客户自选A4或B5(自选)打印纸的血液动力学报告 ★16、须可提供多种体位的血液动力学状态报告(1.端坐位2.平卧位3.半卧位4.被动抬腿)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 17、回顾功能:须允许用户可以通过病人姓名和序列号及监测时间等多种方式回顾病人记录 ▲18、须具有监测过程中实时回顾功能 ● 19、可接入血液动力学数据分析处理工作站 ● 20、支持与医院网络系统进行接口对接。 ★21、无专机专用耗材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 22、监测参数 胸液水平(TFC)(静态前负荷)、加速度指数(ACI) 速度指数(VI)、心输出量 (CO)、心脏指数(CI) 每搏输出量(SV)、每搏指数 (SVI) 外周血管阻力(SVR)、外周血管阻力指数 (SVRI) 左心做功(LCW)、左心做功指数(LCWI) 血压(NIBP)(SBP/DBP/MAP)、心率(HR) 每搏变异率(SVV)、体质指数(BMI) 收缩时间比率(STR) ★23、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主机 1套 2 病人数据采集缆线 1条 3 成人血压袖带套件 1套 4 专用台车 1台 5 激光打印机 1台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一氧化氮治疗仪 ★一.临床需求性能简介: 适用于成人及儿童肺动脉高压等治疗,改善低氧症状。(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 二.技术参数 ● 1、支持的患者类型:成人。 ● 2、主屏幕显示:≥12英寸彩色TFT LCD,主屏幕分辨率:1024 X 768像素。 ● 3、屏幕操作:全屏可触操作界面和飞梭旋钮操作。 ● 4、显示界面:同屏显示, NO和NO 2 实时监测浓度、治疗浓度波形、NO和NO 2 传感器与过滤器使用寿命监测、目标治疗时间设置、治疗浓度设置,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连接示意图,累计治疗时间,不需要在次点击界面选择。 ● 5、屏幕有患者病例输入界面,时间日期同屏显示。 ● 6、治疗过程中支持锁屏,静音,夜间模式。 ● 7、整机重量(含 电池、NO/NO 2 浓度传感器、过滤器):≤7.6kg。 ● 8、主机尺寸:长≤350mm×宽≤240mm×高≤300mm(允许±5%偏差) ● 9、过滤器工作时间:≥1000小时。 ▲10、使用电池时,运行时间≥110分钟,电池使用寿命:≥30个月 ▲11、配备传感器:同步流量传感器、电化学NO/NO 2 浓度传感器。 ● 12、主机接口:1个同步流量传感器接口,1个USB接口。 ★13、设备使用寿命:≥90个月。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 14、治疗用一氧化氮(NO)气体来源:实时通过脉冲电弧放电,电离环境空气产生NO,或储气钢瓶。 ● 15、内置过滤器:保证输出NO的纯度。 ★16、一氧化氮气体浓度输出范围:0~80ppm,步长1ppm;高浓度NO吸入存在高风险。 (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 17、气体浓度监测范围: ● (1)一氧化氮监测范围:0ppm~100ppm,分辨率0.1ppm。精度:±0.5ppm; ● (2)二氧化氮监测范围:0ppm~50ppm,分辨率0.1ppm。精度:±0.5ppm。 ▲18、数据传输:要求USB导出与存储用户数据 ▲19、自动排水系统:积水杯内置自动排水系统定时排水,无需人工倾倒冷凝水; ● 20、具备模式:无外置流量传感器时,也可以配合无创呼吸机正常使用。 ● 21、一氧化氮报警:上限设定范围:6ppm~90ppm,下限设定范围:0ppm~64ppm; ▲22、二氧化氮报警上限设定范围:≤2.5ppm ● 23、报警方式:灯光报警、声音报警、报警信息、参数闪烁。 24、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1 主机 1 2 台车 1 3 一次性使用分体式混合器 2 4 一次性使用波纹管 2 5 外用流量传感器 1 6 外用流量传感器线缆 1 7 国标三芯电源线 1 8 合格证 1 9 使用说明书 1 10 设备保修卡 1 11 快捷操作卡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服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 (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6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或邮寄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请邮寄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24-23416469),邮寄截止时间:开标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7:00。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 0427-3276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邮箱地址: lnmd@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明、刘姝怡、罗诗悦、张泽宇、于霞、郑博译、刘小琳 电 话: 024-2341646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