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0-SSZX-G2026-0007 项目名称: 扬州市城区河道水利运维安防监控完善项目 预算金额: 180.8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0.8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投标函 8.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并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二)条: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 CA 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3813140731 。 3. 本次招标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4.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信息。 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6. 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7. 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 / 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 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 / 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 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 2020 〕 123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10.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单位地址:扬州市太平北路16号 联系人:彭迪 联系电话:0514-8701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514-85165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0514-85165770 附件: JSZC-321000-SSZX-G2026-0007采购文件.doc 城区河道水利运维安防监控完善项目点位布置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