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1407992026AGK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细则-总体实施方案 2.总体实施方案(12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②供应商采购方案;③车辆执行标准;④人员配备方案及保障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⑥验收方案。本项满分6分。 以上6项内容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技术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遗漏的扣2分(其中“项”指上述①②③④⑤⑥条内容) 注: 缺陷是指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存在逻辑漏洞;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技术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不合理;凭空编造、夸大情形、与本项目无关或悖于项目的实施;内容生编硬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 2.总体实施方案(12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②供应商采购方案;③车辆执行标准;④人员配备方案及保障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⑥验收方案。本项满分12分。 以上6项内容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技术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得2分,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失遗漏的扣2分(其中“项”指上述①②③④⑤⑥条内容) 注: 缺陷是指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存在逻辑漏洞;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技术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不合理;凭空编造、夸大情形、与本项目无关或悖于项目的实施;内容生编硬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 2 采购文件 见原采购文件 见更正文件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新华街199号 联系方式: 0354-263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市民之家 联系方式: 0354-302242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354-302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