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05004071 项目名称:多肽药物研发FTE等委托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多肽药物研发FTE等委托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需求: 本项目为多肽合成技术服务采购,要求投标人以FTE(全时当量)模式提供多肽化合物的合成、纯化及表征服务,支撑采购人药物发现阶段的多肽库建设与研究。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多肽序列进行合成,须具备线性多肽固相合成、环化多肽制备、位点特异性修饰、手性多肽拆分及复杂长链多肽纯化等专业合成能力。要求投标人技术能力强、项目管理规范、具备复杂修饰多肽规模化合成经验,全程稳定、高质量地推进多肽合成工作。采购人将根据实际研发需要,灵活分配FTE至各研发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结合中标单价进行采购结算,执行总预算上限为人民币200万元,包含如下: 1)、FTEs(Full-Time Equivalents)的多肽合成工作以及结构确证报告,投标人须针对此部分内容报单价,此部分单价的最高限价为60万元/FTE/年; 2)、FTE相关额外支付费用(包括贵重试剂费、贵重耗材费、样品分析费、专业分离制备费、手性拆分费、非手性HPLC分离费、分析测试费、特殊运输费等物资及服务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此部分内容的界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执行总预算上限为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人须针对FTEs(Full-Time Equivalents)的多肽合成工作以及结构确证报告这部分内容报单价,此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FTE/年。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最终中标后三年内,根据采购人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及项目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实验服务的合同,如果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或中标人未能通过采购人的年度考核,采购人有权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中标人,在不对中标人提供额外补偿的情况下,终止服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次招标执行本国产品标准、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科学进步等相关政策。 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库〔2014〕68号文规定条件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此,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打印日期为准;(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3年7月7日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银行、保险等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由行业主管部门事前审批并颁发经营许可,应提供经营许可证,无需再提供法人出具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方式:线上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3楼13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从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 (以下简称官网)在线领购招标(或采购)文件。 (1)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注册时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盖章扫描件,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或采购)文件。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在线领购招标(或采购)文件流程。若公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领购资料的(资料格式可从公告附件下载),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当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采购文件。无需提供领购资料的项目,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或采购)文件。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快递给潜在供应商。发票将以电子发票的形式发送到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3)对于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注册并领购招标(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也将提请评标(或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或响应)文件处理。 (4)若有任何关于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的操作问题,请致电86-21-32173705,咨询相关老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2011903 地址:上海市合川路2380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 021-33885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阮相儒、徐迪、何沛霖 021-32173699、32173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相儒,徐迪,何沛霖 电 话: 021-32173699、3217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