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CG2026-110 项目名称:贵州税务2026年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479.7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1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联合体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中标后供应商不得再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合同总金额的40%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前项的60%,即合同总金额的24%。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非小微企业的,可以采用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至 2026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1个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供应商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上传扫描件)。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或由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0日的投标供应商,可不提供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最高限价:4765200.00元,其中: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运行维护服务,最高限价2207700.00元。 (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最高限价1202100.00元。 (三)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和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最高限价1002400.00元。 (四)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系统(社保功能)运行维护服务,最高限价353000.00元。 供应商应对项目总金额和以上四项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总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联系方式:欧老师;0851-86906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CBD商业中心B1座20楼 联系方式:张福丽、郑贤美、李昀陶、宋制东;0851-8575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老师 电 话: 0851-8690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