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7S128T[2026]84号 项目名称: 第七师128团2026年国道、省道、县道道路林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29600 最高限价(元): 729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七师128团2026年国道、省道、县道道路林管护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296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对128团2754.82亩公益林进行管护,灌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能够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提供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 5、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 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 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至 2026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胡杨河晟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 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 的 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 兵团 政府采购网( http://ccgp-bingtuan.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 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执行协议或协议有关事项所发生的全部争执,应经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没有达成解决办法,可向胡杨河市人民法院起诉。 2.采购需求的所有采购内容,均包含在报价中。 3.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4.各供应商必须针对项目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磋商文件制作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本项目报价次数为多轮报价,响应文件为第一轮,具体轮数根据磋商情况决定,是否为最终报价系统会提示。 6、成交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三本(一正两副) 7、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兵团第七师一二八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一二八团 传 真: 项目负责人: 吕兵 项目联系方式: 17642142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胡杨河晟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胡杨河市悦汇广场8A-5楼 传 真: 项目负责人: 王梦婕 项目联系方式: 1869922081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财政局 地 址: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杨桐 监督投诉电话:19909929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