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718]KPZX[CS]20260005 项目名称:乌翠区检察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食堂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148.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乌翠区检察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食堂修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9,148.8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乌翠区检察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食堂修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9,148.89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翠区检察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食堂修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翠区检察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食堂修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关要求。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承诺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按最低要求配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至 2026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黑龙江省乌翠区翠兴路277号综合办公楼A栋4楼 联系方式: 13039689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7栋1单元5层502室 联系方式: 17884034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17884034715 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乌翠区检察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食堂修缮([230718]KPZX[CS]2026000520260916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