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61 2、项目名称:新郑市教育局新郑市苑陵中学博学楼加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07,889.63元 最高限价:1907889.6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6-61 新郑市教育局新郑市苑陵中学博学楼加固项目 1907889.63 1907889.63 是 1907889.6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新郑市苑陵中学博学楼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维修加固。 5.2 采购范围:该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垃圾清运、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 5.3 项目地点:新郑市苑陵中学 5.4资金来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6 工期:90日历天 5.7 质量要求:合格 5.8 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9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的施工 5.10 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供应商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6日 至 2026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 (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 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home。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教育局 地址:新郑市新区华夏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950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秦岭路与洛河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国弘商业B座18层1808-09室 联系人:周永刚、栗英 联系方式:0371-65011158/13223037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永刚、栗英 联系方式:0371-65011158/1322303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