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MR)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磁共振成像系统(MR)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188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现有飞利浦核磁共振设备需采购维保服务。因设备核心软硬件均由飞利浦提供,维护具有知识产权与技术壁垒且升级维保涉及专利。软件配套及专用配件仅原厂或授权代理商可提供,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综上,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只能向唯一飞利浦授权供应商江苏声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江苏声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纬路16号2号楼3层330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6日 至 2026年09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田老师 联系地址: 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联系电话: 0951-674374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 0951-698268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田辉 童桐 刘会红 联系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联系电话: 0951-5112357、15909600314、1999514947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信息-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pdf 代理机构: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