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5101872026000140

二、项目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江西物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地双子塔a1栋2104 494,800.00元 96.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江西物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20202 C07020202 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 成都东部新区 柴油车监督抽测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分别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车开展抽测工作和数据结果判定。用于开展抽测的设备应在溯源有效期内,需确保开展的抽测工作不会使检测结果无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毅(采购人代表) 、 张薇 、 兰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支付方式及标准如下:(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注:上述文件已废止,此处“参照”仅为计算参考,实际代理服务费由双方依法以市场调节价协商确定)。(2)如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代理服务费按5000元(伍仟元整)收取。(3)收款单位:四川鑫同方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号:51160701401801000713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67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726210200007193 2、采购品目:C07020202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3、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8636012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028-60361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鑫同方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荣盛·布鲁明顿广场B座1501室 联系方式: 028-6207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28-62079118 四川鑫同方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N51018720260001402026082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西物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