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2026NBJZ-C34

二、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5.8(%) 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15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采购 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采购 / 沥青混凝土采购,年产3500吨(暂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批 2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令世,叶根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邢闯,靳侠侠,胡群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费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中标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9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7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29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901-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贝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232391 质疑联系人:鲍琴楠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58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定稿)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年度沥青采购项目采购文件-2026.8.27.docx 281.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