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82-00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市虎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应急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审查过程中,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基本评分标准-企业业绩项分值录入有误,现予以更正。其他评分细则内容不作调整。 更正前内容: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满分6分。 更正后内容: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满分6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14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并在开标现场或远程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6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重要提示: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及围标串标;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及围标串标;各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署名作者相同,可能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及围标串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0417-566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西楼206室 联系方式: 0417-286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经理 电 话: 0417-286166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