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23-00086 项目名称:辽宁省西丰县农村综合改革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76100.00 最高限价(%):1.50 采购需求: 查看 辽宁省西丰县农村综合改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的全部监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23时59分至2026年09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西丰县美麟公馆3栋3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而没有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线远程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5、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6、开标现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须出具身份证明书)。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西丰镇顺城路61号 联系方式: 024-77844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丰镇水岸家园B区40号 联系方式: 024-77883388 邮箱地址: lnlfzb@163.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8112002000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珍 电 话: 024-778833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