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2026-DLJC-C009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2026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2026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文印服务、职工食堂服务、环境保洁服务、驾驶服务、保安服务、维保服务,采购预算120万元,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及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转包、不分包磋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至 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 方式: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磋商文件费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磋商文件费);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费转账凭证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01726803@q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102460065607。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开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2.因系统原因,本项目实际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号 联系方式:吕老师 0916-2268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 联系方式:徐永翔 李雨 马演 曹婷 王宇轩 崔文 蔡丹 029-88110800转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翔 李雨 马演 曹婷 王宇轩 崔文 蔡丹 电 话: 029-88110800转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