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9282026AGK00049 项目名称: 砚城镇南关村机制木炭(碳化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883800 最高限价(元): 1883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砚城镇南关村机制木炭(碳化窑)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883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买原材料输送机5台,U型提料机2台,烘干机1台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原回迁房民安路3区4排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 ”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采购人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五寨县迎宾西街 联系方式: 18035010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兴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号1幢(金茂大厦)B座18层A号 联系方式: 18935197051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白海龙、杨美娇 电 话: 18935197051 附件信息: 9.17砚城镇南关村机制木炭(碳化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206.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