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利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沈家巷路西侧原市容办办公楼一楼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伍拾肆万伍仟元整(545000.00元) 评审得分: 99.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 泗县大庄镇田庄村郝庄中心村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泗县大庄镇田庄村郝庄中心村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 泗县大庄镇田庄村郝庄中心村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池塘治理、广场提升、停车场建设、篮球场建设、道路拓宽、入户道路级其它零星工程等。通过项目实施建设提升村内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部分。具体实施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完善的参照设计图纸)。 施工工期: 签订合同后 50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 : 马武 执业证书信息: 皖 2342021202120471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明华(组长),李慧玲,姜薇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0.74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联系电话:156567834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泗县大庄镇大庄村府前街056号 联系方式:1396534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系方式:15656783455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献永、李云 电 话:13965342248、15656783455 附件信息: 泗县大庄镇田庄村郝庄中心村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利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4)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7)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3)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1)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5) [EP-SXCG2026025A]泗县大庄镇田庄村郝庄中心村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正文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