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CQ-2026-CS-001 项目名称: 疏勒县2026年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督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82000 最高限价(元): 58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疏勒县2026年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督监测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2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根据污染排放要求对疏勒县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执法监督监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检测能力须覆盖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下水等监测要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检测人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依据环监测〔2021〕80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至 2026年09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 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疏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 疏勒县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17809982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长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学府街道嘉美社区融合大道305号融合佳苑住宅小区BS5商业楼1层S150号商铺 联系方式: 15739947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倩 电 话: 15739947912 附件信息: 终版-疏勒县2026年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督监测项目.pdf 529.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