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6-DLGK-C0233-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2026年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1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2026年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建筑面积共约95564.03㎡(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①需对本项目涉及到的房屋开展现场调查检测及结构建模计算、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将安全性鉴定报告(含结构建模资料)、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 BIM 模型),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②对本项目涉及到的房屋开展现场调查检测,进行消防安全综合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提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方案。 (2)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所有检测工作,提交采购人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将安全性鉴定报告上传至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待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内容至少包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2)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企业,服务类型为:“消防安全评估”,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①现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②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①现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季欣怡,电话:0512-69165625 ②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填写报名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标题“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字样。项目负责人邮箱jixinyi@szweikang.com。 2、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 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不接受分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188号 联系方式:浦老师(商务)、庞老师(技术)0512-57157665、0512-5715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 联系方式:陈璐佳、李晶晶0512-69165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晶 电 话: 0512-6916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