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474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中包组004包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更正为: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09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通知到供应商;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供应商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优选顺序按照包组编号数字大小正序排列(003>004)。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重要提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不同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各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署名作者相同,可能被认定为围标串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1 联系方式: 024-62788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408) 联系方式: 024-31295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凤、丛珊 电 话: 024-312954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