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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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02-00056 项目名称:锦州市古塔区全域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0.12 采购需求: 查看 ★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锦州市古塔区全域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采购人决定开展本区域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政府立项审批、资金申报及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

二、采购范围与工作内容

(一)编制范围 本次编制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建设内容:老旧街区(厂区)改造配套的道路、绿化、照明、供电、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综合服务、文化体育、停车、自行车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 初步计划范围:对古塔区所在城市规划圈内,除中央大街、士英街、人民街、南京路、解放路、上海路、和平路、北京路、松坡路等主干路以外所有街区(以实际申报及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数据为准)。 (二)工作内容 1、编制《项目建议书》:对拟改造区域进行现状调查与需求分析,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提出建设规模、内容、估算投资及建设时序,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要求。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市场/需求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方案设计、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对项目技术、经济、环境影响及风险进行分析,出具明确的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3、按《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要求完成报告编制,做到结论明确、论据充分。 4、配合采购人完成立项、评审及资金申报等前期环节的修改完善工作:根据主管/审批部门及评审专家意见,在约定期限内无偿完成成果文件的修改、补充与完善。 5、提供与成果编制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必要的申报配合服务。 ★

三、编制依据

本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遵循下列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技术规范(如有更新,从其最新有效版本):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4、《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及其附件《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 6、《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2002年版)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及辽宁省、锦州市有关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厂区)更新改造的政策文件; 8、《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锦州市古塔区国土空间规划》及城市更新、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项规划; 9、国家、辽宁省、锦州市现行有效的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工程、消防、环保、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

四、技术需求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循国家、辽宁省及锦州市关于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厂区)更新改造的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紧密结合古塔区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街区现状实际。 2、编制内容应真实、数据准确、分析全面、方案可行;对道路、绿化、照明、供电、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内容逐项细化。 3、整体编制深度应满足政府立项审批、资金申报和项目前期研判的核心要求,达到可直接送审、申报的深度。 (二)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 1、开展项目背景与必要性论证:结合城市更新政策与区域现状,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及政策符合性。 2、明确建设内容与规模:按街区/子项核定改造内容、建设标准与工程量,提出建设布局与时序安排。 3、进行投资估算:采用合理口径测算总投资(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并明确资金来源。 4、提出初步实施安排与经济评价结论,形成明确的建议。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确定的结构与深度编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概述、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需求分析与项目产出; 3、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市政配套等); 4、项目建设方案(工程技术方案、配套设施、消防、安防等); 5、项目运营方案; 6、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评价); 7、项目影响效果分析(环境影响、社会影响、节能降碳等); 8、项目风险管控方案及研究结论与建议。 ★

五、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全套文本、附图、附表、附件(含电子版)。 2、所有文件应章节完整、逻辑清晰、排版规范、图文对应,符合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报告编制规范。 3、成果文件应可直接用于立项、评审、资金申报。电子版采用可编辑格式(如Word)及PDF格式各一套交付。 4、成果文件的深度、数据口径应符合采购文件及审批部门要求;如审批部门对成果提出修改意见,供应商应在约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改。 ★

六、服务进度与履约期限

1、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交付全部成果文件。 2、供应商应在编制过程中向采购人报告进度,配合采购人组织的中间检查与评审会。 3、成果经审批/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供应商应在收到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反馈。 ★

七、人员配置与项目团队

1、参加本项目编制工作的供应商应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力量。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团队。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编制人员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八、质量控制与实际承诺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成果质量内审制度,对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现场支持与响应: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应做到热线支持,并承诺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确需利用外部数据的,应保证来源合法、数据可溯。 ★

九、验收标准

1、成果文件完整(文本、附图、附表、附件、电子版齐全),符合本采购文件及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成果文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并满足发改部门审批报送、资金申报需要。 ★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1、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形成的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供应商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项目资料、数据及采购人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用途。 ★

十一、其他约定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咨询、政府采购及廉洁从业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合同履行期限:15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且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