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2823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2026年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 采购需求: 查看 ★ 1.服务内容,包括数量:约1387人,男性职工约506人,女性职工约881人,具体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 ★ 2.服务质量要求: a.环境要求:体检场所需独立分区,环境整洁、安静,具备消毒防疫措施,保护参检人员隐私;能够为采购人提供专场体检服务,设立VIP体检区域。 b.现场服务:配备导检人员引导,提供免费早餐服务,预留停车位方便采购人使用,同时提供包车服务,专场体检期间负责接送采购人。 c.提供体检报告:为每位体检人员出具体检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人一份,并建立电子体检档案,纸质版体检报告统一送至学校。 d.异常结果预警:异常指标需在72小时内电话通知体检本人。影响采购单位公共安全的重大异常指标需要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采购单位联系人。 e.后续服务:免费提供专家解读报告、健康咨询及就医绿色通道。 f.人员要求:承诺提供不少于4个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护人员。 ★ 3.男性职工检查内容: a.临床物理检查项目: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眼底、裂隙灯检查、口腔科检查。 b.实验室检测项目:血液分析、尿液分析、肝功八项、肾功三项、血脂四项、甲功五项、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肿瘤标志物检测(男性)、EB病毒检测。 c.超声波检查项目:腹部彩超(肝胆脾胰)、泌尿生殖系彩超(男)、颈动脉彩超、甲状腺彩超、脑彩超。 d.放射线检查项目:肺CT检查、冠状动脉钙化积分、头核磁共振检查。 e.功能科检查项目:心电图、骨密度、碳标记呼气试验、便隐血检测。 ★ 4.女性职工检查内容: a.临床物理检查项目: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妇科检查、耳鼻喉科、眼科、眼底、裂隙灯检查、口腔科检查。 b.实验室检测项目:血液分析、尿液分析、肝功八项、肾功三项、血脂四项、甲功五项、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肿瘤标志物检测(女性)、EB病毒检测、白带常规、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测(TCT)。 c.超声波检查项目:腹部彩超(肝胆脾胰)、泌尿生殖系彩超(女)、颈动脉彩超、甲状腺彩超、脑彩超、妇科彩超(经腹,未婚女)、妇科阴式彩超(已婚女)、乳腺彩超。 d.放射线检查项目:肺CT检查、冠状动脉钙化积分、头核磁共振检查。e.功能科检查项目:心电图、骨密度、碳标记呼气试验、便隐血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30日至11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体检时间为准。(签订1+1的合同模式,当年服务优秀可以签订下一年度体检服务合同,体检项目和体检费用与本年度保持一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文件下载、投标报名、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等事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 0244352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8005 邮箱地址: lnycsy001@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 33851010200000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冯程程、柏月、李璐 电 话: 024-22516760-800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