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64-261HD1415132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低空飞行场景气象保障示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用途:中心城区低空飞行场景气象保障示范;2.数量:1批;3.简要技术规格描述:最大采集距离≥10km等,详见招标文件。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49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设备到货、设备安装部署及调试,在202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整个项目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3项条款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为大型企业、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的比例占分包合同份额的60%,投标人应出具承担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由中小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份额的30%,且由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份额的18%,投标人应出具其中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若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制造商以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出具其货物制造商和分包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下载 方式:1.现场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到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一楼办公室,递交《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2.邮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公司账户转出)、《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49036646@qq.com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现金缴纳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渡口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16 8630 0990 4.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按要求支付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递交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新牌坊一路6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3-89116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 联系方式:杨洁023-86715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洁 电 话: 023-8671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