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TZB-ZC-CS20260918 项目名称:西安海关缉私局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部分区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3769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3769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安海关缉私局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部分区域维修项目,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赋码的完整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提供2025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2025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证明(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0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25楼2501室 方式: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25楼2501室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秦关商务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东方大酒店北2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秦关商务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东方大酒店北2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21号 联系方式: 王拓 029-8319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25楼2501室 联系方式:029-89351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丹、贾婵、唐思丹、王梦娜、段冬梅、曾小旦 电 话: 029-8935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