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ZJGLZB2026041

二、项目名称

宁海县互花米草防治项目(茶院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112229.2(元) 宁波市港兴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山河路金泰小区34幢-3(住宅)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海县互花米草防治项目(茶院镇) 宁海县互花米草防治项目(茶院镇)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为2026年至2028年12月。管护区每年10月前完成当年管护任务;扩散区于2026年10月前完成除治任务,此后2027年、2028年每年10月前完成管护任务;2029年5月前需通过互花米草复发率评估,复发率控制在5%以内。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天军,刁蓉颖,段谟华,杜恒峰,冯娇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589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海县茶院镇西林路6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冯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5123966 质疑联系人: 王涛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123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 传 真: 0574-87736255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黎晖、李朦倩、傅圆圆、胡靓亮、傅金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914884 质疑联系人: 张楠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7302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 0574-65265612 联系人 :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宁海县互花米草防治项目(茶院镇)终稿.docx 688.3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27.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