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HHPM[GK]2026001-2 项目名称:永春一中文明分校智能化建设及设备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永春一中文明分校智能化建设及设备采购(三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9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教学办公设备采购 1(批) 否 按实际采购招标要求。 3,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约定工作内容并具备交付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80%或以上份额采购。 (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80%或以上给中、小、微企业,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8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80%或以上),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预留份额承诺函》(须明确承诺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不低于80%。)。(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四)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则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按照“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永春一中文明分校智能化建设及设备采购设备清单”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逐条填列。;(3)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9-18 至 2026-09-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3 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文明分校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桃场社区魁星路8号 联系方式: 0595-23825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1栋301室 联系方式: 0595-22900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郑晰、施远青 电话: 0595-2290005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永春一中文明分校智能化建设及设备采购(三次)([350525]HHPM[GK]2026001-220260917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