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50182]FJRHZB[CS]2026001
二、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2027-2028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策划设计及陪伴式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百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北大路56号301室 650,000.00元 99.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百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2027-2028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策划设计及陪伴式服务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2027-2028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策划设计及陪伴式服务 以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和两岸融合发展为目标,以深化闽台乡建乡创为重要抓手,遵循“党建引领、以人为本,统筹规划、点面结合,因地制宜、凸显特色,运营前置、建管并重,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着力提高村镇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闽台乡建乡创从单一项目合作向片区化、全链条、深融合转型升级,探索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闽台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为12个月 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65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鑫宏 评审专家: 潘俊全 、 林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按标准80%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左海支行;账号:41828033231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2027-2028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策划设计及陪伴式服务:0.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为通过。 2、成交人须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1正2副)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可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fjrhzb@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 联系方式: 1806066990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4层401A-1 联系方式: 13905905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杰敏、曾振航、林怡婧、黄婷燕、林顺贞 电话: 13905905016、18965055818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州百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