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50001]FJXR[CS]2026002

二、项目名称

双拥主题展陈馆建设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天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弥高村文化大楼201室 1,468,618.00元 98.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福建省天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装修工程 双拥主题展陈馆建设 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 90个日历天 间 廖洪武 闽2352008200813073 1,468,61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志华 评审专家: 林玲 、 陈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部分收取费率标准:0.8%;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新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 号: 140226770960005770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双拥主题展陈馆建设:1.8748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文件 第三章 中 “ 5、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中报价必须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供应商需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供应商不得任意增减或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包括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列出详细数量的措施项目)……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报价的,响应无效。 ”其中“厦门毅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鹏程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故“厦门毅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鹏程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 参与本项目 磋商 其余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 合格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本级)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 联系方式: 1359938533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新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园区45号楼华通中创大厦5楼511 联系方式: 0591-83051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新羽、陈媛爱、朱婷 电话: 0591-83051470 福建新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天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