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231282]HGFC[CS]20260004-1
二、项目名称
301国道与四明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301国道与四明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嘉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城区南十七街长海新天地小区11号楼000113 540,245.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301国道与四明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项目): 工程类(黑龙江嘉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301国道与四明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项目 甲方指定施工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工 王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黑2232025202608059 540,245.6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德玉(采购人代表) 、 李微微 、 吴元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1.5%记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7000元按7000元记取(须在中标/成交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缴纳方式:现金或对公汇款(只接受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类型汇款)。代理费缴纳账户信息: 黑龙江省国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账号:15561903430077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301国道与四明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项目 0.810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301国道与四明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嘉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5.84 2.00 10.00 97.84 540,245.66 540,245.66 1 1 黑龙江嘉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1.84 2.00 9.98 93.82 541,533.56 541,533.56 2 2 黑龙江尚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1.17 2.00 9.92 93.09 544,734.55 544,734.55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肇东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肇东市正阳18道街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 0455-7791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省国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告产业园6号楼303室 联系方式: 13091870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省国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091870918 黑龙江省国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301国道与四明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龙江嘉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