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2026-SH201 项目名称:厦门海关AI应用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海关AI应用项目(二期)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提交上线试运行。稳定试运行满1个月后,采购人组织验收。运维期:验收通过后,项目正式进入运维期,运维权限不少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在响应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②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0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0592-8888691,传真: 0592-8888651。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35101536001050005459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链接:https://qr61.cn/opXtuL/qC6DHmv,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 联系方式:练女士 0592-235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联系方式:周小姐 0592-8888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纪先生 电 话: 0592-5661253、637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