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24-DH2631F3114 ( SZDL202600153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硬件及打印机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年 9 月 10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 评标信息及开标时间、解密时间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 - 评标信息 原内容: 更正后: 评分项 权重 (%) 技术部分 35 评分项 权重 (%) 技术部分 40 评分因素 权重 (%) 电脑和打印机及关键系统运维实施方案 10 评分因素 权重 (%) 电脑和打印机及关键系统运维实施方案 15 评分项 权重 (%) 商务部分 45 评分项 权重 (%) 商务部分 4 0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拟安排的项 目负责人情 况(仅限一 人) 9 (一)评分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不满足 此项要求,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 .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 且专业 为计算机 或管理 类 专业得 40 分; 2. 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级别:高级;专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得 60 分 。 (二)评分依据: 1. 社保证明: 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近 1个月 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 料、 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等资料, 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 1个月 )。 如供应商为 新成 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 料亦视为符合,或已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的需提 供聘用合 同,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 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查询记录(如学信网 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 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 (含港澳台) 如无法提供 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 书扫描件(以 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扫描 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站 ( http :// zwfw . cscse . edu . cn / )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 . 涉及证书: 提供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 若为外文证书,须提供中文译文,以中文 为准 ; 4.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 提供资料判断 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拟安排的项 目负责人情 况(仅限一 人) 6 (一)评分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不满足此项要求,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学历,且专业为计算机或信息工程或管理类专业得20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计算机或信息工程或管理类专业得40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中级证书或对应工程师中级职称资格,得30分;具有相关高级证书或对应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资格,得60分。 注:如上述各小项,同时持有上述多项证书的,按其中最高分值计取,不重复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社保证明: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等资料,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1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或已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的需提供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查询记录(如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含港澳台)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 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站( http://zwfw.cscse.edu.cn/ )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涉及证书:提供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4.评分中出现证书不清晰或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拟安排的项 目主要团队 成员(主要 技术人员) 情况(项目 负责人除 外) 8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派驻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 员工 (以社保为准 ), 否则本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 1. 要求团队成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满 足计算机或网络或信息工程 相关 专业, 每提供 1人,得3分,提供10人 得 30 分 ,最高得 30分 ; 2.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每一人得 10 分,最高得 4 0分 ( 注:本小项同一人提供多个证书或不同人提供同一证书,都只计分一次 ) : ① ITIL 认证证书; ②工信部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 高级 网络运维工 程师 证书; ③工信部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 高级网络技术工程师 证书; ④ 具有高级路由与交换技术 HCIP 证书 ; ⑤ 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 计算机操作员证书。 3.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 ,每一人得 10 分,最高得 3 0分 ( 注:本小项同一人提供多个证书或不同人提供同一证书,都只计分一次 ) : ①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 ②信息安全保障人员( CISAW )认证证书; ③工信部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 高级 信息 安全管理工程师 证书 。 以上 3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 提供通过投标人 为 项目团队成员 缴纳的投标截止日近 1个月 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 料、 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等资料, 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 1个月 )。 如供应商为 新成 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 料亦视为符合,或已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的需提 供聘用合 同,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 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查询记录(如学信网 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 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 (含港澳台) 如无法提供 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 书扫描件(以 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扫描 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站 ( http :// zwfw . cscse . edu . cn / )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 .涉及证书(证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 作为得分依据。若为外文证书,须提供中文译文,以中文 为准。 若由行业协会 /社会组织发证的,还需提供该 行业协会 /社会 组 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正常截图 ( https://chinanpo.mca.gov.cn/)。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 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一 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拟安排的项 目主要团队 成员(主要 技术人员) 情况(项目 负责人除 外) 8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要求团队成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满足计算机或网络或信息工程相关专业,每提供1人,得4分,提供10人得 40 分,最高得40分; 2.满足上述第1条学历及专业要求的团队成员,具有下列证书参与评分,满分60分(注:同一人提供多个证书只计一次分): 1)具有工信部或其下属单位、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管理类证书,得20分; 2)具有计算机类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0分; 3)具有工信部或其下属单位、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网络运维(技术)工程师证书,得2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通过投标人为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等资料,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1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或已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的需提供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查询记录(如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含港澳台)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 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站( http://zwfw.cscse.edu.cn/ )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涉及证书(证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若为外文证书,须提供中文译文,以中文为准。 若由行业协会 /社会组织发证的,还需提供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正常截图 ( https://chinanpo.mca.gov.cn/)。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证书不清晰或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 品(创新、 设计)情况 2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 与安全运维管理平台系统相关的软著登记证书 ,提供一个证书得 100分 ; 注:软件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必完全一致 ,用途一 致或相近即可 。 (二)评分依据 1. 投标人自有的 , 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及 中国版权 保护中心网站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 投标人购买或租赁或继受取得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为出售 / 出租方)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截图和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网站查询截图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部门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 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2.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 分。 删除该项评分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拟投入耗材保障能力情 况 5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配送耗材车辆以及耗材仓储情况。 1、投标人每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 的 运输 车辆,得 15 分 ,最高得 60分 。 2、投标人仓储能力,面积在 5 00 平方 米 (含)以 上得 40分; 3 00 (含) - 500 平方 米 (不含)得 2 0分;小于 3 00 平方 米 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若车辆为自有车辆,要求提供的车辆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证明行驶证有效的交管 12123 app 截 图、车辆全身照 (含车牌号) 作为证明材料,提供法人或股东 名下车辆不 得分。若车辆 为 租赁的,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投标人, 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证明行驶证有效的交管 12123 app 截 图、车辆全身照 (含车牌号) 、租赁合同 ( 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 ) 、 投标截止日近 1个月 转账凭证 以及租金发票扫描件,车辆行驶证上所 有人需与出 租方名称一致,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提供车辆为轿车类型不得分。 ) 3.仓储能力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其租赁合同 租赁方为投标人,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 , 如为租赁性质需再提供 投标截止日近 1个月 转账凭证以及租金发票扫描件,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需体现面积相关信息)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 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拟投入耗材保障能力情 况 5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配送耗材车辆以及耗材仓储情况。 1.投标人每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得20分,最高得 60分。 2、投标人仓储能力,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上得 40分; 200(含)-300平方米(不含)得20分;小于 200平方米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若车辆为自有车辆,要求提供的车辆登记在投标人名下,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证明行驶证有效的交管12123app 截图、车辆全身照(含车牌号)作为证明材料,提供法人或股东名下车辆不得分。若车辆为租赁的,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投标人,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证明行驶证有效的交管12123app截图、车辆全身照(含车牌号)、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近1个月转账凭证以及租金发票扫描件,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需与出租方名称一致,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2.仓储能力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投标人,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如为租赁性质需再提供投标截止日近1个月转账凭证以及租金发票扫描件,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需体现面积相关信息) 3.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能提供配送耗材车辆以及耗材仓库的,可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中标后提供配送耗材车辆以及耗材仓库。该承诺函应明确具体配送耗材车辆数量以及耗材仓库面积,并承诺主动配合采购人此进行验收。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承诺函中载明的配送耗材车辆数量以及耗材仓库面积,给予相应分值。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更正内容:开标时间、解密时间 原内容: 更正后: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6年09月21日 08: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6年09月22日 08:30(北京时间)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6-09-21 08:30 ~ 2026-09-21 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6-09-22 08:30 ~ 2026-09-21 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2026年9月 1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采购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在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 地址:深圳市益田路 7019号 联系方式:袁工 0755-8300987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 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 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14/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白先生、曾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14/8005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