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900261340010000071-ZSYK2026-CG-043-1

二、项目名称

舟山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及应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投标总价:2353000(元) 牵头供应商:成都大公博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成都大公博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邦护卫时空(舟山)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三路777号 9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舟山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及应用装备采购项目 全频段无人机侦测测向设备 成都大公博创 DG-W1001 1 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海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袁文达,洪辰寅,郭飞军,陈军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为:根据项目中标价收取,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5%收取,100-500万元部分按0.77%收取,最低收费600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舟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5017062600000046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0918.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舟山市公安局 地 址: 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柴昀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80-2072388 质疑联系人: 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80-2072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临城中浪国际B座16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超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80-2066890/15757878467 质疑联系人: 质疑答复岗 质疑联系方式: 1357563466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稿20260825-舟山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及应用装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doc 509.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2M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338.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