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ZHC-2026(Y)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菱湖化工园区VOCs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标内容及标准 为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现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执行如下: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为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现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执行如下: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东栅路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3947489 质疑联系人: 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2-3947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姚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2170107 质疑联系人: 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2-217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监督投诉电话: 0572-302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