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四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AK-2026-011 项目名称: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四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四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四期项目监理服务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0月—2027年8月,确保采购人数字化加工项目顺利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四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四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其中省外乙级资质供应商应当向陕西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三年来未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声明;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指同一公司;同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档案馆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档案馆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康市档案馆 地址: 汉滨区香溪路枣树巷2号 联系方式: 0915-3237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小区北门内50米处 联系方式: 0915-311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915-3117807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0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