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522265010020000016-ZJXWCX-2026-020
二、项目名称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人工智能辅助职业卫生分类监督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396000(元) 杭州探道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益丰路129号3幢二层A208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人工智能辅助职业卫生分类监督应用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人工智能辅助职业卫生分类监督应用 主要包括分类自查模块;职业健康万事通模块;AI培训助手模块;职业危害识别模块;体检报告解读模块;检测报告解读模块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经初验合格后,开始提供3个月试运行期,经试运行无误且最终验收合格后进入免费的三年运维服务期。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良,王庆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常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53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地 址: 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251085 质疑联系人: 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25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7层7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032988 质疑联系人: 徐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0329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6.23定稿-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人工智能辅助职业卫生分类监督应用.doc 498.0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6.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