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6012026000173 项目名称:电气耗材及照明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或合同暂定金额使用完,二者有一个条件满足合同终止。(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投标人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将所需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或合同暂定金额使用完,二者有一个条件满足合同终止。(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投标人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将所需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或合同暂定金额使用完,二者有一个条件满足合同终止。(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投标人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将所需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08时5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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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德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太行山路399号 联系方式: 0838-2591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德阳旌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一段147号蓝天广场 联系方式: 0838-2312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0838-2312233 德阳旌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电气耗材及照明设备购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