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LH[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宿舍D、E栋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6-29,更正为:2026-07-09。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10 09:15:00,更正为:2026-07-14 09:15: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7-10 09:15:00,更正为:2026-07-14 09:15:00。 原磋商文件“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中的商务部分评分”的以下内容 2、业绩 3.00 是 供应商提供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由供应商独立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装修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1分得1分,满分3分。注:须同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无业绩或未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3、项目经理业绩 3.00 是 根据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装修施工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1项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施工项目由该项目经理参与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注:施工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工程业绩栏中查询得到其项目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4、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 3.00 是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并履行完毕、服务良好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装修施工项目业绩的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满意证明材料(满意评价为“好”、“优秀”、“90分及以上”等类似表述均可),未提供不得分。注: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 2、业绩 3.00 是 供应商提供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由供应商独立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装修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1 份 得 1分,满分3分。注:须同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无业绩或未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3、项目经理业绩 3.00 是 根据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装修施工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1项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及 该项目经理参与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4、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 3.00 是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并履行完毕、服务良好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装修施工项目业绩的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及 业主单位盖章的满意证明材料(满意评价为 “好”、“优秀”、“90分及以上”等类似表述均可),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省福州第八中学 地址: 福州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07号 联系方式: 18950441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 15160614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倩、杨玲 电话: 15160614270、0598-8255566、2655208801@qq.com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