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GZZBX2026-022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881288(元) 安徽五千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凤凰山路交口正奇金融广场B座2010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中心建设项目 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中心建设项目 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项目装修、给排水、消防水、电气、消防电、暖通、智能化工程等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验收。 汪林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01820189376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卿,郑晓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招标费率,以中标价为计费额计取,下浮20%后计取,于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29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晓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55662969 质疑联系人: 李红 质疑联系方式: 0574-55662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 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传 真: 0574-87298497 项目联系人(询问): 程立波、于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9017160 质疑联系人: 沈滋炜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2984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 联系人 :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报后定稿).pdf 633.1K 中小企业声明函 327.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