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21-00024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阜新蒙医药研究所)下肢外骨骼步行康复器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5000.00 最高限价(元):515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产品名称:下肢外骨骼步行康复器 设备金额:预算价格51.5万元 采购数量:1台 技术参数要求: 1. 适用范围: 1.1 用于中枢神经病变导致的下肢步行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 1.2 设备适配身高范围:1.5m-1.9m。 2. 产品组成:主体组成为外骨骼主体、动力电池、动力电池充电器、辅助支撑装置和配件组成。 3. 吊架参数要求: 3.1 吊架最大支撑高度 ≥ 13 0 0mm ± 20mm 。 3.2 吊架最小支撑高度 ≥ 72 0 mm ± 20mm 。 3.3 吊架最大转向宽度 ≥ 1 5 00mm±20mm 。 3.4 吊架负载 ≥ 1 5 0kg 。 4. 腿长调节: 4.1 大腿长度可自动调节,调节范围不少于400mm~500mm±10mm。 ▲ 4.2 小腿长度可自动调节,调节范围不少于410mm~580mm±10mm。 4.3 设备可电动调节大腿长度或小腿长度。 ★ 4.4 设备主机带有屏幕,可通过屏幕自动进行大腿和小腿长度调节。 ★ 4.5 腿长初次调节后数据会被主机存储,再次登录后无需再次调节参数。 4.6 用户登录设备后,设备会根据当前用户信息自动调节大小腿长。 5. 胯部调节: 5.1 胯部可调宽度范围不少于380mm~470mm±10mm。 5.2 胯部深度尺寸 ≥ 200mm±10mm。 6. 主机屏幕: 6.1 屏幕可见下肢外骨骼步行康复器剩余电量。 6.2 当屏幕显示电量低至 20% 时,设备语音提醒。 6.3 当屏幕显示电量低至 10% 时,设备有语音和提示灯提醒。 6.4 开机自检正常,屏幕自动跳转至医生登录界面。 6.5 开机自检过程未通过,屏幕显示本次开机检查出的问题。 6.6 医生可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完成注册登录。 6.7 医生和患者登录设备方式不少于三种。 6.8 训练过程中可在背包屏幕的设置界面进行对应的参数修改。 7. 行走速度调节: 7.1 行走速度可调节。 ▲ 7.2 行走速度范围不小于 1s/ 步 - 5s/ 步。 7.3 步速可调范围≥2档。 8. 步长调节: 8.1 单步步长可调节。 8.2 默认单步步长为 30 厘米。 8.3 单步步长可调范围≥2档。 9. 训练模式: 9.1 被动模式。 ★ 9.2 包含自然和流畅两种步态。 9.3 包含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种步态模式。 10. 关节运行角度: 10.1 髋关节最大屈曲角度不少于120°±5°。 10.2 髋关节最大伸展角度不少于40°±5°。 10.3 膝关节最大屈曲角度不少于120°±5°。 10.4 膝关节最大伸展角度不少于5°±5°。 10.5 踝关节最大运行角度不少于30°±3°。 ★ 10.6 关节最大驱动力矩不少于180Nm。 11. 动力电池: 11.1 电池容量 ≥ 6Ah。 11.2 充电时间 ≤ 3小时。 11.3 设备单块动力电池续航能力 ≥ 5 小时。 ★ 11.4 设备电池采用插拔设计, 可 快速 从设备主机上手动分离, 设备 电量不足可随时更换 。 ▲ 12. 上机下机时间要求:穿脱时间 ≤ 3 分钟。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等全部工作。 2 ★交货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阜新蒙医药研究所)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且通过验收后,于次月底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100%标的款。 4 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1年 6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需要 7 ★热线支持:需要提供7*24小时服务(须提供电话)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8 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9 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提供7*24 小时的长期热线技术支持服务,随时提供技术支持与使用指导,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外,均提供响应服务,出现故障时及时响应。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等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一致) (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投标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8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加密))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自行携带解密设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阜新蒙医药研究所)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环路123号 联系方式: 0418-882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 0418-2173977 邮箱地址: fxzhxmglyxgs@163.com 开户行: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682700000000000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女士 电 话: 0418-2173977 附件